铿锵玫瑰绽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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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29日 | ||
在神奇的黄河入海口,有这样一位忠诚于崇高法律事业的女法官:18年来,她始终以一颗仁爱之心,维护弱者权益,使他们得享社会公正;以自己的睿智和才能,化解一个个疑难案件,彰显法律尊严;她办理的362件民事案件,252件刑事案件,271件行政案件,269件行政非执行案件,无一发回重审和改判;13年来,鲜花与荆棘相伴,阳光与风雨共存。她一步一个坚实的脚印,先后荣膺“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市优秀女法官”、“全市法院十佳法官”等称号,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谱写了辉煌的篇章。 她,就是群众眼中的正义女神、学生心中的法官阿姨、同事身边的热心大姐——垦利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顾国云。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凡是与顾国云接触过的当事人都被她敏锐的法律思维、扎实的理论功底、高超的办案能力所折服,却很少有人知道她背后那曾经锲而不舍的学习积累和付出。 1995年,顾国云凭着对法律事业的忠诚和热爱,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垦利县法院工作,圆了她心底多年梦寐以求的愿望。同时,角色的变换也让她感受到了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她深知,作为一名法官,如果法律知识掌握不牢,要做到公正准确办案,那无异于画饼充饥、痴人说梦。为了不断给自己“充电”,攻克一道道难以逾越的“关口”,那些日子,她光顾最多的地方便是法院的图书室和县城里的小书店,她业余生活的内容几乎全部是学习。同时,她主动把自己身边的同志当作良师,虚心求教。多少个日日夜夜,多少次挑灯夜读,她一步一个脚印地向着成长、向着成熟、向着成功坚实迈进……天道酬勤,她先后取得东北财经大学法学本科和山东大学法学院自学考试法学本科学历,很快便由一个“门外汉”变成一名法律知识熟稔于心的“行家里手”。 “几度春秋无声去,呕心沥血玉汝成”。在办案过程中,她并不仅仅局限于案件本身,而是根据自已的理论积累和实践经验,认真研究、思索案情,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出案件所具有的规律性和共性的东西,做了许多富有创新性、开拓性的理论研讨,为某一类案件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法和途径。她撰写的《青少年犯罪现状探析》和《对外来人员犯罪问题的调查》,分别获全市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市第五届理论年会统计分析类优秀奖。她还先后在《山东法制报》、《山东审判》、《东营日报》等省市报刊杂志上发表案例和调研文章300多篇。在担任法院妇委会主任期间,她带领全院女干警主动为遭受暴力和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累计1000多人次,讲授法制课31场次,受教育妇女达2万余人次。 清溪流出荷花水,犹是龙图不染心 人心一杆秤,口碑胜金杯。“用精心和爱心去忠诚于法律的公正、忠实于人民的利益”,这句充满人文色彩、蕴含真情的话语,便是顾国云发自内心的“主题词”,更是她13年来一直恪守并时时激励自我的“座右铭”。 2004年,她承办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酒后乘车,在车上发酒疯,把手压在一个不满11周岁的女孩腿上,女孩的母亲为此与其发生争吵,后这人又把女孩的母亲压在发动机盖上。司机发现这一情况后,就停车把这人拉开,后出于义愤,与女孩的母亲一起把这人推下车,造成被害人重伤。公诉人以故意伤害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处二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通过庭审,顾国云认为,被害人酒后在车上做出如此不轨行为,显然是不道德的,小女孩的母亲出于义愤,司机出于职责将其推下车是合乎情理的,二人并没有伤害他的故意。案由不适合定故意伤害,而定“过失致人重伤”比较合适,加之被害人有过错,最后判处二被告人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免予刑事处分。案件宣判后,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利欲熏心,随人翕张”。无庸讳言,社会上的一些请客、送礼、说情等不正之风不可避免地会渗透到法院的司法活动中。一些案件当事人为了达到对自己有利的诉讼结果,总是想尽各种方法和手段、用“糖衣炮弹”收买法官手中的权力。为了抵制这股歪风的侵蚀,顾国云对自己约法三章,“送礼不要、请客不到、说情不听”。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05年春天,她主审了一起盗窃案。她的同学是这位被告人的亲戚。一天晚上,老同学带着一个装有现金的信封专程上门说情,希望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判处被告人缓刑。面对昔日挚友企盼的目光,她耐心地解释到:“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科学量刑判处。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无奈而去。审判结果,这位同学的亲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自2006年担任行政庭庭长以后,工作不再是单纯的审理案件,而是要统筹考虑庭室工作,顾国云肩上的担子更重。为了带出一流的队伍,创出一流的业绩,她以“带头苦干、率先垂范”的原则狠抓庭室的日常管理。她经常找干警谈心,了解干警所思所想,帮助干警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针对本庭室的实际情况提出了 “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务实创新、自我奉献”的16字精神,强调严守办案纪律,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行政庭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在工作实践中,她针对行政审判工作具有高上诉率、低结案率的特点,确定了多元化处理行政案件的新思路,将协调机制引入行政诉讼中,对行政案件能协调处理的尽量协调。在2007年审结的23件案件中,通过协调处理的有16件,占70%,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缓解了“官民”矛盾。 2008年3月份,行政庭审理了东营中院指定的李某诉某镇政府行政赔偿一案。李某现年63岁,因被告发给的一份写错数额的催缴提留款通知书,上访了7年,是当地有名的“上访专业户”。后被告将写错的数额给予了纠正,李某仍不罢休,继续上访,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总计9.3万元。庭审过程中,顾国云发现李某所主张的经济损失、医疗费用所发生的数额9.1万元,没有证据证明该款项的产生与本案有直接因果关系,如果简单地就案论案,完全可以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显然,此时本案如一判了之,可能使矛盾升级。考虑到李某已年届6旬,而且身患多种疾病,顾国云决定通过耐心细致的协调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此案。经过她的不懈努力,被告镇政府终于表示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愿意再与原告进行谈判,而原告也被顾国云不厌其烦说理释法的诚心所感动,放弃了不合理的要求。本案最终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赔偿协议,原告撤诉了结。 “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这是人民法官的庄严承诺。诺言如灯,在这盏灯散发着的和谐和正义气息的光芒里,顾国云兢兢业业地走过了13个春秋,她无怨无悔。“躬身负重犁,修炼成精英,为民苦亦乐,丹心映天平”,这就是顾国云,一名融“侠骨柔情”于一身的优秀女法官的真实人生写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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