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不后悔,一心办案解民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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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29日 | ||
周卫亭, 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1996年7月在垦利县化肥厂参加工作,历任操作工、助理会计师、会计师,2000年4月经考选被垦利县人民法院录用,现任垦利县人民法院胜坨人民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几年来,作为身处审判第一线的一名法庭干警,周卫亭同志扎根基层、立足本职,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和热爱,以“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勤奋、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忘我工作,谱写了一曲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奉献之歌,忠实践行了一名人民法官的庄重承诺: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自2005年9月独立办案以来,周卫亭共承办并审、执结各类案件2400余件,接待、解答群众咨询700余人次,到辖区巡回办案200余次,诉讼外调解各类纠纷500余起,结案数连续六年位居全院第一,且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没有一起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有力推动了辖区油地经济的和谐发展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中国法院网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优秀通讯员”,被市委政法委、市中院授予“全市执行工作先进个人”、“思想宣传工作优秀个人”荣誉称号,被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授予“东营市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2009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被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优秀法官;2010年4月被垦利县人民政府授予第七届“垦利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1年4月被共青团垦利县委、县文明办等评为“垦利县青年岗位标兵”;2011年5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第二届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称号;2012年4月被共青团山东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省科协授予“2011年度山东省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以人为本、文明司法,用心对待当事人 “认真做事能够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作为“市级文明窗口”、“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胜坨人民法庭的副庭长,周卫亭不仅承担着法庭一半以上案件的审理任务,还负责青年文明号创建、立案窗口值班导诉、青年管理等工作。工作中,他始终牢记省高院周玉华院长“打造成为山东第一庭”的殷切期望,引导和带领法庭青年干警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立足本职工作弘扬时代文明,同时以身作则,时时处处以良好的司法礼仪和文明的司法理念对待当事人,树立了“文明窗口”和“青年文明号”的良好形象。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法庭在门厅内设置了电子触摸查询系统,在立案大厅悬挂了诉讼风险提示、诉讼程序和权利、义务告知等图板,配备了饮水机、轮椅、药箱、老花镜、雨伞、笔、纸等用品,2007年以来,周卫亭坚守立案一线担任值班庭长进行导诉,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的解答和说明,并全力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深入辖区巡回办案,切实做到了以当事人为本,截至目前,周卫亭共接待、解答群众咨询700余人次,到辖区巡回办案200余次,通过诉讼外调解处结各类民商事纠纷500余起。 去年6月,法庭受理了胜坨镇宁家村诉九户村民农业承包合同纠纷,2001年该村为发展养殖业,在该村所属黄河滩区土地上开辟了养殖小区,将其承包给了部分村民,承包期限截至到2008年9月;2009年春,该村村民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要求承包户将该养殖小区的土地交回,重新分配,而承包户却没有按照约定交回土地。案件受理后,周卫亭对案情进行了认真研究,为了不影响生产,根据承包户的作息规律和生产实际利用早晨、中午、晚上的时间3次到现场进行勘验,并在勘验过程中与承包户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结果发现承包户的养殖刚刚步入正规,如果此时将土地交回损失巨大,况且这些承包户大多在养殖小区内建了住房,别无其他住处,如果真的让他们交回土地,他们就会无家可归;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为了既能够使其他上千户村民满意,又能把养殖户的利益减少到最低,周卫亭利用周末时间将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乡镇司法干部及承包户聚集到一起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进行监督,通过各方的努力,案件最终调解结案,双方均满意而归。 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周卫亭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工作中,周卫亭始终牢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本着一颗平常心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和每一起纠纷,对每一起案件都努力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几年的工作实践,已将周卫亭培养成了审判战线上一名出色的“行家里手”。办案数量多不容易,能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更不容易,自2005年9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周卫亭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400余件,结案数连续六年位居全院第一,所承办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2.6%,服判息诉率达100%,无一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没有一起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真正做到了“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 去年8月,东辛采油厂在永安镇政府南侧的油井施工过程中,某村村民不幸被油井的设施致伤,该村民将采油厂作业车辆扣留20余天,严重影响了油田的施工,经多方协调无效后,采油厂将村民诉至法院,根据采油厂提供的证据,工期延误一天就会给采油厂造成数万元的损失,为了把损失降到最低,及时快捷处理纠纷,周卫亭及时找到该村村委会,并与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交谈,“你们的行为妨碍了油田的正常工作,将给他们造成的损失,要比你们可能获得的赔偿要高得多,这样下去,你们不但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反而要赔偿他们的损失!”通过分析利弊、明确责任,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被告先行放车、及时核实村民的损失并由采油厂予以赔偿的和解协议。至此,这起阻碍油田施工案在短短2天的时间就得以解决。 “苦,我能吃;累,我能受;身为一名法官只要能为民排忧解难,就是我最大的安慰。我要用便民利民的审判把公正镌刻在人民的心目中。”这是周卫亭到法庭从事民商事审判后的誓言。“民事案件无小事,小民事关系大和谐,小民情关系大社会”,在法庭从事民商事审判,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只有夫妻不和、邻里纠纷这些小事,欠债不还、打架索赔这些小非。在工作中,无论案件大小,他都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力求用真情打动人、用真诚感动人、用法理说服人,真正做到了让当事人胜败皆服,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工作之余,周卫亭先后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和民商法研究生班的学习,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2004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中,他以423的高分成为东营市和全省法院系统的“司考状元”,并应邀在全省法院司法考试培训班上做了经验介绍;同时先后4次在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共青团中央等联合主办的普法大赛中获奖,为全院青年干警树立了典范。 周卫亭还十分注重对审判理论的研究,近年来,他共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调研文章300余篇,他对有关案件的陪审观点连续7期被《人民法院报》“你来陪审”栏目作为主流观点采用,撰写的《民事诉讼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的思考》一文获“中国信用共建论文竞赛”全国二等奖,并在中国法学会、法制日报社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无锡“法治建设”论坛上进行了交流,撰写的《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的思考》一文先后被中国法学会、法制日报社主办的中国昆山“县域法治化”高层论坛和第四届中国无锡“法治建设”论坛录用,撰写的《执行救济制度的检讨与完善》、《完善执行和解制度的探讨》等多篇论文分别在全市法院理论研究年会、执行理论研讨会上获奖。 清正廉洁、刚正不阿,做人民信任的好法官 “忠诚是法官的灵魂”,周卫亭始终坚守着“金钱如粪土、公正值千金”的法官本色。“身为法官者,应该两袖清风处世、一身正气为人”,周卫亭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法槌虽小重千斤。作为一名民商事审判法官,周卫亭深感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的重要性,“把天平装在心里,把公正送给每一位当事人”是他始终如一的工作原则。在工作中,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每一项廉洁自律的措施,养成了恪守纪律、严于律己的好习惯、好风尚,切实做到了“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做的事情不做”,真正实现了“思想上从严,耐得住寂寞;作风上从严,抗得住诱惑;行为上从严,管得住小节。”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多年来,周卫亭同志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以自己辛勤的汗水换取了人民群众的满意,但他深知做一名新时代青年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面对党和人民赋予他的神圣职责,周卫亭的选择只有一个: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公正执法赢得人民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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